保修期内的笔记本电脑坏了
嵊州法律咨询
2025-04-07
您提到对售后点的判断存在疑虑,认为笔记本的损坏可能被误判为人为因素而非质量问题。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、计算机、电视机、电冰箱、空调器、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,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,发生争议的,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。若您认为损坏在保修范围内,可要求售后点提供损坏非质量问题的证据。若协商无果,可考虑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求法律途径解决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售后点同意维修但费用高昂,您有以下选择:1.对比多家维修店报价,选择性价比高的进行维修;2.考虑购买官方或第三方提供的延保服务,看是否能覆盖此次维修费用;3.若笔记本价值不高,维修费用接近或超过新机价格,可考虑放弃维修,购买新机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看,保修期内笔记本因非人为因素损坏,厂家应承担免费维修或更换的责任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条规定,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、更换、退货;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,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: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;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;不符合以产品说明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。因此,若证明损坏非人为因素所致,厂家应免费维修或更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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